施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六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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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13-07-28 03:58 |
1、忌以之代肥。植物生長調節劑是生物體內的調節物質,不是肥料。不能代替肥水及其他農業措施。即使是促進型的調節劑,也必須有充足的肥水條件才能發揮作用。盡管現在的調節劑加入了一些濃縮的氮、磷、鉀和微量元素,但含量少,作用小,故不能以調節劑代作肥料。 2、忌改變濃度。作物對調節劑的使用濃度要求比較嚴格。濃度過大,造成作物葉片增厚變脆,出現畸形,或葉片干枯脫落,甚至全株死亡;濃度過小,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因此,不要隨意加大或縮小濃度。 3、忌盲目使用。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要根據其種類、藥效持續時間和栽培需要,決定適宜的施用時期,不能盲目施用。如多效唑應用于油菜的目的是培育矮化壯苗,所以應在幼苗三葉期選擇晴天上午或傍晚噴施。 4、忌有違天時。在干旱氣候條件下使用,施藥濃度應降低。反之,雨水充足時使用,應適當加大濃度。施藥時間應掌握在上午10時前和下午4時后,施藥后4小時內遇雨要補施。 5、忌在留種作物施用。在留種用的作物上忌施用植物生長調節劑,否則會造成某些作物種子發芽率嚴重降低,如小麥、棉花等。 6、忌隨意混用。幾種植物生長調節劑混用或與農藥、化肥混合使用,雖可減少用工,發揮綜合效益,但必須在充分了解混用農藥之間的增強或拮抗作用的基礎上決定是否混用。在實際操作中,可選準備混用的藥肥各一點,在水中混合,如無任何反應,則可混用,若出現翻泡、分層或油花、油珠現象,則不可混用。 中國苗木網,m.cqhuayin.com (記者 不詳) 999苗木網,999miaom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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